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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APP
名称及标识logo征集活动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移动互联网融媒体APP,汇聚全州最新最全最权威资讯,主打移动短视频融媒体产品,聚合展示优质民族文化,提供智慧生活和政务服务,探索主流媒体融合新业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APP名称及标识logo。
一、征集活动时间
1月28日起至5月1日以前。
二、作品要求
(一)APP名称要具有楚雄地域特色,能体现主流媒体APP的权威性、融合性及现代感,时尚感,名称应当包含“楚雄”二字。应征作品附简短创意说明,清晰描述作品寓意、构思理念。
(二)标志logo图案要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突出媒体行业特点,展现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作品须适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等多种载体和场合。应征作品附简短创意说明,清晰描述作品寓意、构思理念及拓展应用方案。
(三)标志logo应征作品以电子格式提交。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合理、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dpi以上。第二套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附矢量图及所用字体。(配色参数:显示色:R35G24B21web色#F)
(四)参赛者提交名称及标识logo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纠纷。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不得与其他相关标志雷同或相似,且未被注册。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参赛者应同时提交本人保证参赛作品属原创作品的承诺书,活动后期将签订书面个人承诺书。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作品涉及抄袭、盗用、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应征作品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纠纷由应征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应征作品一旦出现以上问题并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投稿要求
(一)报送的稿件应包含作品完整稿、应征报名表(见附件2)、应征承诺书(见附件3)。以上附件请到楚雄广播电视网
(二)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有权决定对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四)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五)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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