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设备

北京发布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复工防控指引

发布时间:2022/8/11 18:24:32   
合肥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13938268292971796&wfr=spider&for=pc

传媒内参导读:为实现北京市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科学稳妥复工复产,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复工防控指引(1.0版)》,明确了采访管理、节目录制管理、节目编辑和播出管理等事项。

来源:传媒内参—广电头条

综合自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4月16日消息,为实现北京市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科学稳妥复工复产,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复工防控指引(1.0版)》。

划重点:

一、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含临时性工作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明。要建立内部工作人员备案机制,每日统计记录所属工作人员情况,包括身份证、联系电话、户籍地、在京居住地址、工作部门、近期是否离京、来(返)京日期、来(返)京工具(航班/车次、车厢、座位号)、来(返)京后是否满14天隔离要求、14天内是否有境内外疫区或疫区人员接触史、近20天内是否发热或其他不适症状等。

二、所有参与广播电视节目采录编播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以下三种情况必须满足其一:

(1)近30天内未离京的身体健康人员;

(2)来(返)京后已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的身体健康人员;

(3)京津冀区域内、非在京居住,但已获得当地、当日内有效验证健康码的人员。

三、采访管理

1.采访活动应尽量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形式进行。如必须外出采访,要做好记录备案,包括采访人、采访地点、采访对象、前往方式等。

2.外出采访应尽量乘坐自有公车或自驾,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携带的设备要做好登记管理,归还入库时要进行消毒并进行记录。

3.采访对象应提前预约,并详细了解并记录对方情况(包括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等)。采访当日应做好健康码验证,确保身体健康。采访对象必须佩戴口罩。

4.采访地尽量选择空气流动性好的非密闭空间,现场人员应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所有采访活动要严格遵守采访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配合做好健康检查。

5.进入京外重点疫区进行采访的,要获得采访地防控部门批准。采访中要遵守当地管理规定,全程做好严格防护措施。相关工作人员返京后要按规定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向所在单位进行身体情况日报告。

6.进入医院进行采访的,在征得采访对象同意后,医院批准,并做好严格防护措施。医院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病人、医护人员的救治工作和正常生活。

四、节目录制管理

1.鼓励“云录制”和无观众录制,减少演播室人员聚集。应尽量选择自有演播室进行录制,并制定完善的录制方案和应急预案。

2.节目录制现场人数应全流程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以上规模的录制,要报主管部门备案。

3.邀请外来嘉宾参与节目录制的,要对嘉宾进行登记备案,提前了解嘉宾情况(包括健康状况、来京方式及日期、是否满足14天隔离要求、是否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等),满足14天隔离要求后方可参与节目录制。

4.节目录制方案应尽量设计为无肢体接触环节。除正在录制的主持人、嘉宾、演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5.演播室节目录制其他相关事宜,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视听产业园区演播室复工防控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6.室外录制应密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zp/1306.html

------分隔线----------------------------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