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消费者报原标题江西省消保委发布电水壶比较试验结果:“半球”“恒滨”两款样品相关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朱海)6月27日,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电水壶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在全部15款电水壶样品中,广东美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半球”牌电水壶,“输入功率和电流”“容积偏差”两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中山市恒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恒滨”牌电水壶在“容积偏差”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样品虽然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在使用性能上仍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容积偏差”“沸水断电温度”“沸水断电时间”“复位时间”等方面。作为一种常见的小家电产品,电水壶价格低廉、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几乎是每个家庭必备的电器。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电水壶产品的质量现状,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年11月—年6月,江西省消保委随机选取了15款在售的电水壶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据悉,本次比较试验共从电商平台及江西省内的线下商场、超市购买了15款样品。其中,线上5款,线下10款,价格从59元至元不等,涉及的品牌有九阳、SUPOR、Midea、爱仕达、松桥电器、小米、恒滨、半球、优颂、小熊、Haier、网易严选、容声、格来德、Galanz。江西省消保委委托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标准要求,对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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