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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合并
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5类)
附件2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0类)
以上是节选。
在附件一的第14项中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取消室外单元等单元,与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合并为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在附近二中规定了继续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类目,第3项为“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室外单元包括锅、高频头等产品,这是首次将卫星锅、高频头从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中分离出来,合并到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中。
那么问题来了,以后地方部门还在依照年的国务院号令,没收安装工和用户的户户通等卫星电视设备时,锅和高频头是作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处理,还是被认定为普通的“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我们期待最新解读和进展。
——北京户户通工作室-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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