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视设备 >> 电视设备发展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
技科字〔〕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根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25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技字〔〕号)的要求,总局即日起开展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请按照《年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情况年检表》(见附件),对所辖区域内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获得总局入网认定证书企业单位的设备器材进行年度检查,填写年检表,并于年6月30日前将其中年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参加的企业及产品设备的列表上报我司(合格的不用报),同时请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kjskjc
chinasarft.gov.cn。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
附件:年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情况年检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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